目前分類:租賃專區 (16)
- Dec 12 Fri 2008 17:03
出租 漢陞京華 3-2 含21坪大露台 租金 15000 元/月
- Dec 12 Fri 2008 16:54
出租 漢陞京華3-4 含家俱及大露台 租金 20000 元/月
- Dec 12 Fri 2008 16:23
出租 漢陞京華4-1 含家俱 租金 20000 元/月
- Nov 29 Sat 2008 21:40
出租 中港路太子劍橋優質3房 25000元/月
- Nov 29 Sat 2008 21:30
出租 西區大忠南街華廈"雲門登峰"附機械車位 25000元/月
- Nov 29 Sat 2008 21:20
租賃契約一定要公證嗎?
說明
壹、房屋租賃契約,我國法律並無強制一定要辦理公證。
- Nov 29 Sat 2008 21:13
出租 中港路市政香榭一房一廳一衛 20000元/月
- Nov 29 Sat 2008 21:05
出租 美術館綠園道旁天籟美術100坪大豪宅 60000元/月
- Nov 29 Sat 2008 19:00
出租 大墩18街寶裕逸品大三房 租金30000元
- Nov 29 Sat 2008 18:56
外國人來台灣租賃房屋之應注意事項
租期:
一般房屋租賃至少一年以上,台灣房東甚少可接受一年以下的租約,若要短期如六個月,一般要將房租加高,有些屋主才會同意,若是六個月以下,建議直接住飯店,再跟飯店談,應該可以談到不錯的折扣。
- Nov 28 Fri 2008 19:00
出租 美村璀燦之旅優質兩房 15000元/月
- Nov 28 Fri 2008 18:50
買賣不破租賃!
在 談買賣不破租賃之前,首先要先建立一個觀念,凡是契約(債權債務關係)都僅具有相對性,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僅存在於契約雙方當事人間,不能以兩人間的契約 去約束第三人;而所有權、抵押權、地上權等物權,是對物的支配、處分、使用權利,因為具有公示性,所以是可以對抗第三人或對第三人表彰自己對物的權利的。 買賣不破租賃就是物權與債權關係互相影響的一個法律上原則。
買賣不破租賃大致的意思就是,雖然物已經因為買賣而移轉所有權了,但其上所存在的租賃契約,卻能一併移轉給新的所有權人而對新所有權人主張類似物權 的使用租賃物的權利,最常發生在房子租賃的情形。會有這個法律原則的存在,主要是因為法律預設了房客在經濟上的弱勢地位,為了保障房客不會因為房子被房東 隨便處分掉而喪失使用房子的權利,法律例外地讓租賃契約可以對抗新的所有權人排除承租人佔有的權利。
- Nov 28 Fri 2008 18:26
出租 市政依蝶優質大四房 租金45000元
「勇建-市政依蝶」位於市政北一路、河南路口,距Tiger City購物中心及衣蝶百貨均約百米,購物逛街方便。社區前河南路北接中港路、南接市政路,可分別轉接中港交流道及中彰快速,交通便利。知名設計師大作 國際級建築大師劉偉彥,台北豪宅圈首席設計師蘇靜麒聯手巨擘新市政中心最令人驚豔的豪宅。
- Nov 28 Fri 2008 18:23
外國員工租屋 公司出面較節稅
經濟日報 2007-12-31記者吳碧娥/台北報導
給外國高階主管房租津貼,不如直接幫他們租房子,較能達到節稅的目的。會計師指出,給員工房租津貼,員工就會有龐大的個人所得稅,但由公司直接和房東簽約付房租,公司可以當費用,員工也不會有個人稅的問題。
- Nov 28 Fri 2008 17:28
出租 忠明南路鄉林君悅四房 50000元/月
「鄉 林 君悅」坐落於五期頂級豪宅,該案世襲涵碧樓,國際大師Kerry Hill為台灣建築留下國際印象。這樣執著於原創精神的尊貴血統,不僅深植於鄉林建設的專屬菁英團隊中,一次又一次的締造中台灣豪宅視野。